郧阳区财政局 资产管理股 业务受理清单

业务项目名称:

资产处置业务—报损

业务受理依据:

《郧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郧政办发〔2020〕22号

业务办理流程:

1、单位按照报损准备申报资料报资产股审核
2、资产股审核补齐材料后传办公室传签
3、财政领导审批
4、单位在资产系统中上传扫描件,告知财政财政审核,通过后单位在资产系统中点击下账,同时进行账务账调整

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报废报损)
3、单位内部决议
4、债务人已依法破产或者死亡(含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供相关财产清算报告、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等相关的法律文书
5、涉及诉讼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等;
6、因单位(个人)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意见和赔偿情况;
7、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责任认定报告和赔偿情况;
8、其他相关材料。

不予受理情况:

对送审的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