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名称:
资产处置业务—报废
业务受理依据:
《郧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郧政办发【2020】22号
业务办理流程:
1、单位按照报废准备申报资料报资产股审核
2、资产股审核补齐材料后传办公室传签
3、财政领导审批
4、单位拿到批件后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5、评估报告报财政评估备案
6、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7、拍卖收益上缴非税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01035,代码1030711,全套资料报财政资产股备查
8、单位在资产系统中上传扫描件,告知财政财政审核,通过后单位在资产系统中点击下账,同时进行账务账调整
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处置类型:报废报损,批量处理资产按照资产类别分类打印,如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
3、单位内部决议;
4、报废(拆除)房屋的,应当提供具备相应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或房屋建筑物需要拆除的相关文件和补偿协议等;
5、机动车辆多次维修无法达到车辆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标准的,应当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因技术原因报废的,应当提供具备相应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公车报废资产系统下账资料及说明:①单位申请下账报告(写清楚车牌号如果和系统不一致需要备注),②公车办报告处理签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申请表,③会议纪要,④系统中公车下账申请表,⑤注销证明,⑥回收证明,⑦非税收入入账单)
6、其他相关资料。
不予受理情况:
对送审的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