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财政局 资产管理股 业务受理清单

业务项目名称:

资产增量审批—未纳入预算

业务受理依据:

当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附件5:新增资产预算编制口径。因机构设立、人员新增、新增项目等原因需要新增资产的而单位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需要根据采购目录和资产目录办理追加及相关政府批件、发改等部门项目批文等。

业务办理流程:

1、单位需提交资产增量追加报告先经专业股室提意见,分管领导签批。
2、单位携带追加报告并填写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量审批表”报业务股室签字盖章。
3、资产增量追加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量审批表”报资产股审核签批后,留存“资产增量追加报告”复印件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量审批表”第一联存档备查。
注意:购买会议室资产需要注明会议室面积,并参照会议室资产标准配置
单位购买资产,完成支付后,在财务账登记固定资产,按照财务凭证的记账日期和凭证号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6.138.6:1736/zcgl中录入该资产。

办理所需资料:

1、资产增量追加报告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量审批表 (表格资产股领取)
3、单位购买车辆需有公车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关于单位车辆更新或配置的意见 》、《十堰市郧阳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上编审批表》 (表格在公车办领取)

不予受理情况:

对送审的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