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财政局乡镇财政业务受理清单

业务项目名称:

预算报账—拨付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业务受理依据: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92号)

业务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资料→村级代理记账审核→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款通知单→财政所长签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金支付流程→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报账

办理所需资料: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报账单(资金拨付申请)、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款通知单;
2、郧阳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审批表(文化和旅游局签批);
3、项目实施方案;
4、项目实施手续(自主实施提供“四议两公开”及民主议事审定表,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协议、意向公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5、项目施工合同;
6、发票;
7、项目预算表及公开公示照片(招标项目为招标控制价);
8、项目决算表及公开公示照片;
9、项目实施照片(前、中、后);
10、项目审计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11、财政专管员督导检查。

不予受理情况:

1、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2、单据涂改、字迹不清;
3、手续不完备,资料不全;
4、审核审批手续不完善。

相关注意事项:

资料需四份(提交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申报单位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