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名称: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业务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流程:
会计人员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czt.hubei.gov.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服务入口选择“信息采集”,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提交→会计管理局审核通过→完成信息采集。
办理所需资料:
1、不大于20KB的一寸免冠证件照,红、白或蓝底,需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内附使用说明)。
2、有效身份证明图片或扫描件。
3、中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需上传全日制学历图片或扫描件。
4、全日制学位图片或扫描件。
5、中专及以上非全日制学历需上传非全日制学历图片或扫描件。
6、非全日制学位图片或扫描件。
7、从事会计工作说明图片或扫描件。
8、专业资格证书图片或扫描件。
9、注册会计师证书图片或扫描件。
10、注册税务师证书图片或扫描件。
11、资产评估师证书图片或扫描件。
除1、2为必填项外,3至11项如果填写了相应信息,则该证明为必填;除证件照大小规定为20KB以内外,其他附件大小均限制为不小于30KB不大于100KB。
不予受理情况:
1.非采集对象(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2.信息采集人员属地不在郧阳区(工作、居住或学习所在地均不在郧阳区);
3.系统中必填项没有填写完整、上传的证明材料与填写的相关信息不一致、上传的证明材料不清晰;